報道,交通部長陸兆福表示,該部正在考慮重新啟動舊車換現金計劃(Cash for Clunker),以減少路上的超齡舊車。但他表示,在此計劃實施之前,交通部仍需要研究資金制度及實施機制等細節,因為這有可能會帶來許多影響。「目前我們還沒有作出任何決定,但交通部的官員已經向我彙報一些計劃。」陸兆福這麼表示。舊車換現金計劃是一個以現金回扣制度來補償舊車報廢的計劃,其主要目的是減少路上的超齡舊車。在此計劃下,以超齡舊車換購新車的車主將可獲得現金回扣。
根據MIDF Amanah投資銀行2016年1月的數據,我國路上有近600萬輛舊車,相當於路上49%的車輛車齡是10年以上。此前,大馬Proton經銷商協會(Proton Edar Dealers Association Malaysia,Peda)也敦促政府儘早落實強制報廢超齡舊車政策,以提高汽車銷量,振興大馬汽車業。
Peda希望政府落實於2009年首次提出的強制報廢超齡舊車政策,有關政策規定車齡達15年或以上車輛的車主在每年更新路稅時,必須經過驗車程序,倘若未能通過檢驗,則需進行維修直到驗車通過為止,而非像新加坡那樣立即報廢。有關政策原定於2014年實施,但因公眾反應不佳,時任貿工部長拿督斯里Datuk Seri Mustapa Mohamed指這項政策還沒到真正實行的成熟時機,因此將這項政策展延至今。而在2015年,大馬汽車研究院(MAI)則建議修訂這項政策。
新的提議允許車齡達10年或以上車輛的車主們在為他們的超齡舊車進行交易時享有高達5,000令吉的回扣(涵蓋所有品牌),以購買新車;去年,時任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表示,該政策的研究已進入最後階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