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信很多人在Facebook、Instagram又或者其他網絡購物平台上,都會有很多賣家喜歡用「請PM」來吸引買家詢問諮詢。但你知道嗎?其實這樣是犯法的哦!
根據大馬法令,網賣商家寫「PM」是犯法的。早在2017年,貿消部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,曾警告網絡賣家不能使用「PM」來進行買賣。
PM示意圖
同時,買賣商品的帖子資料必須包括以下資料:
註冊商家的名字
電郵地址
電話號碼
商品或服務的主要特徵說明
價錢
稅費/郵費(若有)
付款方式
條規與條件
退貨條款
發現賣家沒有提供以上資料?
根據大馬2012年電子交易法令及1999年保護消費者法令逮捕,罪成可被罰款最高RM50,000或監禁不超過3年。
包裹示意圖
寫清清楚楚,就能避免買家一直問問問啦~也能避免被舉報啦~